村民去自己的承包地制止开发商破坏土地被公安局逮捕
近日,接到山东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办事处裕民村部分村民反映,政府占用村集体盐碱地8500多亩对外省籍人员承包搞养殖项目,不公布具体占地面积,只说期限是25年,租赁费从每年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在遭村民一致反对后,置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未到期的20年承包合同于不顾,竟然宣布这片土地是"国有土地"!并强行施工。村民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讨要说法,25名村民被公安机关逮捕拘留12~15天。在这8500多亩土地的所有权权属问题还没明确的情况下,河口区和河口街道办事处再一次圈占了我们村民承包的万亩苇场,并且还要在这里规划建设占地75万亩的"河口高效生态经济产业园"。9月2日,记者前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官员说"给20万不要,土地就''''国有''''!"记者了解到,河口街道办事处裕民村,距离渤海海水潮间带约10公里,地广人稀,全村人口320人。祖祖辈辈以养殖芦苇、晒盐、放牧为生。盐碱地成了村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为了土地,还与邻村发生过械斗,致使一无辜者丧命。村民告诉记者,河口街道办事处强行占用的8500多亩土地,位于裕民村北部。这片土地没有征地公告,没有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公开土地合同主要内容,没有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村民甚至连占地养殖项目的名字都不知道!只听说是河北唐山的人承包养虾的。祖祖辈辈几十年的土地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有了,村民们自然不会甘心。办事处工作人员 则扬言说,就给你们20万(每年租金),不要,土地就"国有"!你们一分钱也得不到!我们不同意,土地真的就成"国有"了。有村民刘克俭、岳佩希、刘志远、张立忠、王凤友和裕民村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柳会坤”于
政府的权利真大说国有就国有我们并且还有20年的承包合同。
2000年签订了承包合同、经河口区公证处公证的《苇场承包合同》显示,其承包地的四至分别是:东至草桥沟,西至虾池,南至步现忠苇场北头,北至西南股。承包期20年,从2000年7月29日到2020年12月30日止(因属新开发,另加五个月);村民还提出疑问,这片地的东邻(草桥沟以东)是劝学村的集体土地,现在是盐场;西邻(王集干沟以西)是新户乡六合村的集体土地,也是盐场;北邻是新户乡郭局村的集体土地,是虾池。这片地周边都是集体土地,怎么到我们村就成了国有土地了?既然1989年就是国有土地了,为什么村委会2000年还把土地承包给村民20年?公证处还予以公证?既然是国有土地,街道办事处一开始就可以直接使用,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地挨家挨户要求村民签字同意呢?还要给村民每年20万元租金?2000年分片承包给部分村民的11400多亩苇地,合同期限大多还没到期。合同书都是经过原四扣乡法律服务所见证的。 "现在河口区政府占用这块土地,准备建经济开发区总占地75万亩。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找我们谈话时说,他们就是来传话的。区里已经拍板了,从2011年开始每年给你们全体村民180万元,期限30年,之后就不是裕民村的了,成为国家的了"我们从开始就是想知道,
占了我们多少地怎么安置补偿的到底多少钱一亩这不算过分吧
2日下午,在河口街道办事处接待室,分管渔业的副主任告诉记者,8500多亩土地是国有土地,没有占用村民承包的土地。项目是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渔业厅立项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没有法人和承包人,是引进河北的技术合作的,是河口区政府运作的项目。项目占地不是划拨。因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没有通过"招、拍、挂",具体土地使用情况需到国土部门了解。至于每年的20万元,这部分钱是考虑到裕民村集体比较贫困,当初确实在这片土地上搞过工程,是给他们村集体的补助。至于1万多亩苇地被占的事,则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