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4日10时许,通化市建设大街与新光路交会处,维修居民楼的工作人员准备拆卸脚手架,并在辅助车道上拦了一个绳子,市民许女士骑自行车经过现场,被绳子刮倒在地,头部受伤流血。
16时许,记者在医院内看到了许女士,脖子上有一道红印,脑袋上用纱布包扎着,肩上有擦伤,“腰部也划伤了。”
许女士表示,当时她骑自行车过斑马线,准备进入辅助车道时,没有看到拦在路上的绳子,绳子刮到她的脖子上,她随即倒在地上,而绳子上并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市民看到许女士头部流血,并将她送到了附近的医院。
许女士的丈夫找到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们在路上拦了绳子,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而许女士被绳子刮倒是,现场并没有工作人员,他们也没有看到许女士被刮到一幕,“我们按照规定在路上设了‘安全绳’,至于你(许女士)刮到绳子了,那是你自己的责任。”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说,至于是否应该在安全绳外设立警示标志,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我并不知道这个规定。”
据了解,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派专人进行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