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www.dzwh.org )日前本站记者再次接到举报,洪洞县甘亭中学分批分期收取每个学生490元钱,而且没有开任何票据。校园内还设有商店,向学生推销,谋取利益。
2012年9月25日,记者来到甘亭镇周边走访了部分学生家长,甘亭中学是政府财政拨款修建的公立学校,位于甘亭镇北杜村,校长是薛永刚。2012年暑假前学校依预交书费为由收取学生200元钱,而且没有开任何票据。暑假后开学又收取了学生290元钱,一样没有开任何票据。这次的收费又是什么费用呢?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收费令家长十分不明白。各部委曾多次下发批文: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不收杂费,必须要给学生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列出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甘亭中学为什么要分批分期收取费用490元钱,竟然没有发放“收费明白卡”,令记者十分不解。
2012年9月26日下午4点25分,记者来到学校调查,正好是学生下课时间,很多学生手里拿着钱走进门房,走进一看,校园内的门房竟然就是商店。记者问门房老板,你们校长在吗?门房老板边忙边应付,校长不在,一般情况不来学校。记者又问现在谁负责?门房回答:现在没有负责人,要找校长外边窗户上贴着一张纸,上面有他的手机号吗。记者根据纸上的电话拨通了校长薛永刚的手机。当记者说明来意后,校长薛永刚说他很忙,在教育局开会。记者问什么时间能回答此事,他说明天到校再说。9月27号,记者再次拨通了校长薛永刚的手机,他不耐烦的说:没去学校在教育局办事。在记者的追问,薛校长回答说:收取每个学生490元费用,我们有教育局的收费批文,一切都是教育局让收的,为迎接洪洞县六城同创城市建设的胜利验收,应付上级验收必须统一配备公寓用品包括床单、被罩、枕巾铁皮柜、每个学生各一套,不能在家闲置。校园内设商店,教育局也没有说过不允许,洪洞30多个学校内都设有商店,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有影像资料)。接着记者拨通了洪洞县教育局的电话,对方说局长不在,一切都不清楚,问局长的手机号码,对方也说不知道局,长回来我们一定转告。记者后来多次拨通洪洞县教育局的电话,对方都是说局长不在。
2012年10月10日,记者再次调查,希望能看到校长薛永刚所说的教育局下发的应该收费批文。在记者的追问下,薛校长拿出了一沓文件,上边打印着,关于甘亭中学宿舍配备公寓用品的知情通知,为迎接洪洞县六城同创城市建设的胜利验收,必须统一配备公寓用品包括床单、被罩、枕巾铁皮柜、每个学生各一套,不能在家闲置。跟他电话叙述的基本一样,下边竟然是收取过490元费用的学生签名,当场校长薛永刚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共计十三页,共计学生410名。那么就是说收取了二十万零九百元(有书面材料)。六城同创城市建设和学校收费有什么关系呢?记者拨通了洪洞县教育局的电话,希望能见到局长了解清楚,对方接电话的自称是纪主任回答跟前几次一样、局长不在。记者问:明天在吗?回答:这几天局长开会去了不在。
局长真的不在吗?10月11日早上,记者带着种种疑问来到洪洞县教育局,敲响了局长办公室的门,接着局长开门而出,记者刚说明来意,这位好不容易才见了面的局长用不乐意的表情和语言随口说了一句有事呢,随手关门而归,把记者拒之于门外。为什么不接待呢?明明局长就在单位,为什么纪主任偏说局长开会去了呢?这位好不容易才见了面的局长究竟有什么难言之隐呢?校长薛永刚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吗?是谁在为甘亭中学充当保护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着明确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全国保障办也发出专门通知,再次强调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为什么这一批文在这里竟成为一纸空文呢?
学校为了牟取利益,就把黑手伸向自己的学生,这说明学校、校长对教育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学校为了利益最大化竟然把国家法律抛与脑后。而把代价推给了410名学生和社会。这也反映了洪洞县教育管理部门的不作为,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才让个别学校违法收费到今天。
对于此事,记者将继续关注。
中国焦点新闻网特约记者发自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