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进政务公开,是方便群众监督、有效防治腐败、提供便民服务的有效措施。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召开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一个政府要让人民满意,必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多年来,各级监察机关把方便群众办事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工作,更广泛地参与政府管理,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务公开需要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及时、准确、具体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设好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加强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行政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多年来,各级监察机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端正风气、改善民生中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使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此,要继续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立项,开展专项治理。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各部门各行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承担具体责任。要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注重群众评议结果的运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政府的公信力。
改进工作方法 提高工作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监察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又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积累经验。针对当前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勇于创新,把握规律,改进方法,推动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正确处理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既注意抓全面工作又着力解决关键问题。行政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很多,要求我们善于运用统筹兼顾这个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注意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对行政监察工作的要求十分明确,各级监察机关的任务普遍繁重。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工作原则,积极承担和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要注意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加以推进。在具体工作中,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精心组织实施,逐项抓好落实。要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抓住每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在纷繁的工作中找到主要矛盾,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正确处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支持各部门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既不缺位又不越位。目前,监察机关面临 “两多”的情况:一是政府领导交给的组织协调、牵头负责的监督检查任务多,二是政府部门要求监察机关参与其业务工作多。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要求,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监督机关,应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职责,而不是替代他们履行职责。政府业务部门大多承担着业务监管或行政执法职责,专业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监察机关牵头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是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或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要正确处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与支持各部门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切实做到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凝聚力量,共同抓好行政监察任务的落实。
正确处理履行监督职能与抓好自身建设的关系,既严格执纪执法又自觉发挥表率作用。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执纪执法者首先要遵纪守法。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是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关系监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我们要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监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在依纪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中,着力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要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认真梳理、查找行政监察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自身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使广大监察干部始终做到依法监督、秉公用权、严格自律。
正确处理合署体制下发挥两项职能的关系,增强党政监督整体效能。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实践证明是现阶段全面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体制。各级监察机关应充分运用合署办公组织协调力度大、有助于提高工作权威性的优势,开展好各项工作。但合署不是合并,要正确处理发挥纪律检查职能与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的关系,既要充分运用合署体制下的工作优势,又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探索和总结具有行政监察特点的工作规律,努力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以史为镜,昭示未来。纪念监察机关恢复组建25周年,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我们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行政监察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