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www.dzwh.org )10月17日,有网友在浙江桐乡当地论坛上发帖称该市公证处的领导们去阳澄湖吃了次螃蟹,公款报账16万元。桐乡审计局办公室主任表示,网帖上的内容基本是真实的。(《羊城晚报》10月20日)
有诗云“金秋菊黄蟹正肥,持螯饮酒滋筋髓”。金秋时节,会吃螃蟹的人都喜欢吃雌蟹。常言到“九雌十雄”,农历九月期间雌蟹抱卵,蟹黄饱满,十月期间雄蟹脂膏丰腴,肉质嫩白;通常吃客们都喜欢雌蟹,但雌蟹一般比雄蟹贵很多,浙江桐乡市公证处在阳澄湖吃螃蟹,按正常推理应该都是雌蟹,否则也不能吃了16万元。如此看来,浙江桐乡市公证处以职业习惯在吃螃蟹时,是否也进行“雌雄”公证?只买贵的不买便宜,更何况桐乡市公证处是一只“蟹正肥”的单位。
桐乡市公证处一次螃蟹宴花了16万元,因此认为他们花钱大手大脚天经地义,也不可取。资料显示,该公证处的收入十分可观,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成几十万,而这样的收入很大程度上源自公证垄断性。挂靠政府部门的牌子,却实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这样的好事简直是天下掉馅饼。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花钱吃螃蟹很正常,谁让他们收入如此丰厚,不花销反倒是怪事。而问题也便在此,他们的财务收支是否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其实花16万元吃顿螃蟹仅是公证处公款消费之冰山一角:3个事业编的“正式工”,人均年薪都在60万元以上,而12名合同制员工有天壤之别才4万多,可见这家公证处的官员们工资福利待遇和公款吃喝之滋润,早已大大超乎了人们的想像。由于公证机构的定位普遍不明晰,基本上都处于垄断地位,个个活得很滋润。按照《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那么就应属于公办单位,只能收取成本费和工本费。但是,不少地方的公证机构已经改制,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如此就有违《公证法》的“不以营利为目的”。
最后还是回归原主题,只要能给螃蟹公证“雌雄”,就能按规定“合理”收费,因为公证处是行业垄断性管理机构,而无任何风险,所以桐乡市公证处能一次花了16万元吃螃蟹不足为奇。总而言之,我们公证机构管理尚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需要引起司法部门高度重视并拿出解决措施,而不能熟视无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