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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中院执法犯法 农民工百万工资六年无着落
日期:2013年06月02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发帖人:李胜军 身份证号:210811195708211511  手机15566344666 
近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大连中院在院长李威指使下公然伪造终结执行裁定的丑闻。同在辽宁的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又爆丑闻:一件普通的欠款案历时6年法院违法执行,还款被法官挪用,为了防止受害人索取国家赔偿,法院竟然以不出具终结执行裁定的方式掩盖其违法行为。

我们是辽宁营口万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银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万泓公司”)的农民工,本来是一件普通的执行案件,因为营口市中级法院的执行法官违法办案,6年来我们拿不到应得的600万工钱,就连本应属于我们的250万元还款竟也被法院非法给了他人。

办案的两名法官因渎职贪污落马,其中一人入狱但仍警醒不了营口中院的执行法官们。该案执行遥遥无期,农民工有家难回!

       该查封不查封 法院擅自将执行款转给案外人

案情很简单:2005年营口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天成公司)欠万泓公司工程款518万余元,万泓公司起诉到营口中院,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由天成公司支付万泓公司这笔钱。调解书生效后,天成公司未能履行义务,万泓公司于2006年6月申请营口中院对天成公司强制执行。

不用法官操心查找,万泓公司找到了天成公司位于阜新市细河区海州街20号的金羽花园住宅楼的房产14户和商业网点7户,向法院申请查封拍卖。

营口中院于2006年11月21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查封了天成公司这些房产并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至阜新市房产监理处交易所。

法院查封的房产随后应该进入评估拍卖还款程序,但是由于负责执行的法官周启义却不及时履行职责,经万泓公司多次催促仍不作为,导致天成公司敢撕毁营口中院的封条,将这些查封的房产对外全部出售,万泓公司得知消息后找到周要求他依法惩治天成公司的违法行为,追回房屋,但周启义法官不但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竟还淡定地称“房子已经卖了,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再提供其他财产查封吧。”

     价值520万元的房产就这样因为周法官的不作为不能执行回款。

为了让营口中院能继续执行,万泓公司只能忍气吞声,2007年再一次申请查封天成公司在阜新第四制药厂,面积2.5万平米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已有两家债权人申请查封。

法院也受理了,在依法查封期两年到期前,万泓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申请对这些已被查封的房产、土地进行续封时却惊奇地发现:营口中院2007年既没有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也没有对房产进行续封。

2010年,在另两家债权人要求下,土地被新邱区法院拍卖。

2011年1月10日,营口中院收到万泓公司续封申请书,不但没有对房产进行续封,反而在16天后在查封期未满,万泓公司没有主动申请情况下法院私自解除查封,致使万泓公司享有的查封权丧失。查封的财产全部流失。

土地拍卖后,在阜新市政法委书记于洋的协调下,新邱区法院将拍卖款扣除其他两家执行款的余款250万给了营口中院,这笔钱本应划归万泓公司或者,但是,营口中院收到钱后,没有通知万泓公司,竟然将钱全部给了另一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开杰,而王开杰申请执行天成公司查封土地期已满自动启封。

不断申请查封的万泓公司却分文没给,而法官办理此案所发生的交通费都是由万泓公司支付。

 

         两法官入狱  中院高层仍敢授意违法!

法官消极执行、忘记执行甚至不予执行,此案造成万泓公司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而营口中院却对此不闻不问,案件一拖再拖,那么到底谁给了营口中院执行法官们如此怠政的权力呢?

让我们来看看此次案件中负责执行的法官们:周启文法官消极执行,看到无力收拾局面,将案件转到宁晓东法官;宁法官接办不久因渎职停止工作,此案又转给赵泽祥法官,赵法官又因受贿罪被判入狱,此案又转到谢培勇法官执行。

前三位法官是消极执行甚至不执行,但就是这位谢法官,在没有通知万泓公司的情况下,竟然私自将万泓公司申请查封的楼房全部解封。

如此执法犯法、胆大妄为究竟是谁给了谢培勇法官敢于公然违法的权力呢?谢表示这是法院审委会研究决定的,每项决定都有何海峰局长亲自批示,也就是说,法官敢违法办案竟是法院领导的授意!

为了逃避责任,谢又将执行案件交回了执行局,而局长何海峰不以为耻,还大言不惭地告诉万泓公司,“这案子现在没人愿意接,你们自己找法官执行吧,谁同意接我就给谁。”该执行的房屋土地都被法官们败光了,心知肚明的其他法官谁也不愿接此案,此案又成了悬案。

            悖论!申请国家赔偿须法院自证违法

我们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只能要求营口中院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负责,弥补我们的损失。2012年11月29日,我们又向营口市中院提出了《确认违法申请书》,要求确认营口中院未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未及时依法强制执行、未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擅自解除未到期的查封手续和擅自截留拍卖款的行为违法,请求国家赔偿。

2013年4月17日,中院法官吕兴汉找到我们做调查笔录,吕兴汉称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执行终结,所以根据规定不符合国家赔偿立案条件。

也就是说,想让营口中院赔偿损失,必须先由营口中院出具终结执行裁定后才能进行。出具终结执行裁定恰恰能证明营口中院在此案中存在违法行为,无法执行本来应该执行的案件,而法院怎么可能承认自己违法?这明显就是营口中院人为要将该案陷入“二十二条军规”的悖论之中,达到其无限期拖延搁置的目的。

恰恰就是这种悖论成了营口中院的挡箭牌、免死符,我们拿不到钱,也申请不了国家赔偿,这就是要把我们逼上绝路。

        营口中院执法犯法  谁来维护司法公正?

早在1997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更是开展为时一年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但我们的案件仍未执行。

我们理解存在执行难,理解法院经费不足法官忙,但我们亲自找到执行财产,亲自掏路费让法官去查封,法院却竟然可以不查封、“忘了”查封,甚至执法者犯法,这就不是一句执行难可以解释的。一起普通的债务欠款,没有法律纠纷,就在执行问题上历时六年,如今已经进入第七年,走马灯变换的法官好像没有一人搞明白如何执行,反倒把心思花在渎职腐败上而频频入狱。而途中杀出的“程咬金”王开杰一个人就拿走了全部执行款,其身份成了只有法院才知道答案的谜题。

就是在我们申请执行前两年的2004年,营口法院召开大会,对系统内13名错案、拖案的执法人员离岗处理,当年引起全国关注,然而仅过两年,这群法官们不仅重新拖案,还违法办案。此案中,四任法官两个落马,竟然还没有警醒营口中院执行庭的法官们如何公正执法!

在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政府坚决推进司法改革、一再强调司法公正的今天,在我们一再上访的情况下,营口市中院领导依然一副不以为然的嘴脸“给你们30万不许再上告,否则爱哪儿告哪儿告,一分钱都没有!”

我们是建筑公司,大批员工都是农民工,公司已经濒临破产,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吃不上饭、回不了家。在此我们求求营口中院院长王永恒及其上级法院:我们不求法官大人法外开恩,只求你们能公正执法;我们也不想追究哪个院长和法官的渎职责任,只求给我们一个解决问题的时限,还我们应得的血汗钱!

司法救济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方式,试问连人民法院这样公然执法犯法,何谈司法公正?我们民营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利究竟由谁来维护?

辽宁营口中院执法犯法  农民工百万工资六年无着落

编辑:abc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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