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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日期:2013年01月15日 来源:华侨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北京消息:为加强担保机构及其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开展P2P的规范化工作,制定行业指导标准,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委员会在全国经过2个月的详细调研及同时与国家相关部委、各行业机构及有关专家进行沟通,并对全国P2P业务进行论证后起草了《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初稿,于2013111日与来自全国各地的P2P企业、律师、金融专家、及国家部委相关领导在北京海运国际酒店召开了“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会议由中国担保协会执行秘书长王三福主持,国家相关部委领导出席了会议与参会代表共同审议《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初稿,同时出席会议的有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建民、中国担保协会秘书长张信良。还有运行公司宜信、阿里贷、易贷365、重庆亚信控股等100余位代表参会。会议中听取P2P运行企业家、行业专家、律师、国家部委负责人的相关论述和观点,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是以维护行业标准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并填补了国家对P2P行业管理依据的空白。同时发布了“行业自律公约”及其行业的“北京宣言”,与会者一致通过,实现了行业自律、维权、规范、提升。论证会中并邀请了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搜狐网等数十家媒体作为对“全国P2P业务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初稿”的监督与旁听,力争出台一部具有公信力、客观公正的行业管理指导意见。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中国金融办工作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建民先生讲话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中国担保协会秘书长张信良会议沟通回答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中国担保协会执行秘书长王三福主持会议且听取参会代表审阅意见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领导与专家共同听取参会代表意见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中国担保协会会员代表认真审阅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参会代表认真审阅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初稿

 

 

全国P2P行业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论证会在京召开

媒体代表团全程跟踪报道

 

 

 

 

 

 

附件

中国P2P行业北京宣言

 

为了更好地遵守和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维护P2P行业市场秩序、规范P2P行业行为、维护P2P公司的合法权益,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各会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P2P工作指导意见》确定的业务范围和核准的条款经营P2P业务,并遵循各会员单位间共同达成的业务协议、约定。
  第三条 各会员单位应重合同、守信用,共同维护P2P行业的社会信誉和应履行的社会职责。
  第四条 各会员单位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维护P2P市场秩序。在业务经营中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友好协商、团结合作,保证各业务的健康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争夺市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其他方。
  第五条 各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及相关人员从业或任职规定,加强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不得录用尚未与其他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代理合同关系的人员。
  第六条 各会员单位应认真遵守本公约所述及的各项约定,凡发现有违背本公约上述行为的,无论违反者是否是会员,各相关单位均有权向P2P行业工作委员会反映,若违规者为工作委员会会员,经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查实后处理;若违规者为非会员单位,则由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发出整改和修正建议书,并通报媒体。
  第七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中国担保协会P2P工作指导委员会。
  第八条 本公约自二0一三年一月十二日起实施。

 

 

 

 

编辑: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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