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横山县世纪家园楼盘因股东之间存在矛盾导致了恶性的抢房事件,同时横山县人民法院在2011年介入此事后,没有及时的协调处理导致事件的越发严重,引发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使16户投资的业主蒙受了巨大的财产以及精神损失。经过我们更进一步的调查中了解到,现世纪家园楼盘的原土地在办理集体土地转换国有土地、挂牌拍卖中存在重大的疑问。
记者调查发现,横山县国土局拍卖的土地应该是国有土地,而在国土局拍卖世纪家园楼盘的张治富、李兴富、王占府等五人的原土地时,在土地拍卖承诺书中五人的签名字体居然一模一样,落款时间也是同样都是2006年8月29日。在调查之中,这五人告诉记者承诺书一事他们根本不知道,事后因此事被相关部门调查过,最终没有答复。在没有得到五人的同意,就将土地挂牌拍卖是否合法有效?而既然拍卖生效,张治富等五人的土地补偿金是否应该拿到呢,但是现在却分文未见。在 2007年1月29日至2月9日的挂牌拍卖中,陈海发以二百九十二万六千元竞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榆林市人大的规定,并且由确认书明确规定,竞得人应当与2007年3月9日前付清所有费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陈海发向法院提供的资料,未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资料里证明2007年4月6日才向土地部门交了出让金、管理费八十一万五千六百元,足以证明陈海发明显违约,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资格已经自动放弃,不能成为该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人。
记者经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到,陈海发竞买的世纪家园土地使用权于2007年1月16日向土地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土地部门于2007年1月25日出具了资格确认书,2007年1月30日出具了报价确认书,2007年2月9日出具了成交确认书。整个挂牌出让活动不足30日时限。陈海发在竞拍活动中竞得世纪家园楼盘土地使用权仅为9.59亩,而在世纪家园楼盘实际的建设中却远远地超过了土地使用权的审批面积。
在整个世纪家园楼盘土地审批一系列的程序中漏洞百出,为什么还是顺利通过直到世纪家园楼盘的建成。因股东间的利益矛盾导致世纪家园抢房事件发生,并且当时已经有知情人向土地部门反映,土地审批的程序中有作假手续的事情,而土地局没有做出任何表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说,我们试问土地、城建以及处理世纪家园楼盘分房的横山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当初有没有认真的核查这些当事人送来的相关材料!这些部门难道真的不知道这些程序存在问题?如果知道,事情发生了这么久、在当事人给你们反映这么久,相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做出应有的措施?这些部门现有的职权是否已经超过了应有的权限?希望有关部门尽早介入调查世纪家园楼盘一系列的审批、建设等所存在的问题。 (华商网李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