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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铜梁大庙镇:招商引资引来骗子搞项目 埋社会稳定“定时炸弹”
日期:2012年08月25日 来源:中国新闻通讯社 作者:佚名 点击: 
 
 

  招商引资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为此而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招商过程中,各级政府各尽所能,并最终效果显著,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然而重庆市铜梁县大庙镇近年来却睁起眼睛做了一件傻事:三万头无公害优质商品猪自繁自养基地水产项目招商引资,最终却引来了一家没有任何实力的“骗子公司”,从而让土地荒废复耕困难、农民土地租金无着落、民工工资得不到,更有负责工程建设的公司被陷了进去,数百万投入打了水漂。诸多社会矛盾也由此而产生,为维稳工作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只招商不考察 引资成了“睁眼瞎”

  招商引资工作,最重要的是对引资对象的考察。而大庙镇在三万头无公害优质商品猪养殖项目的引资过程中,却没有尽到考察之职。“那么多官员,那么多领导,文化都那么高,难道全都成了睁眼瞎了?显而易见的一家骗子公司,居然蒙混过关,还连累了上级领导。他们的考察是怎么进行的?”当地村民这样质疑道。

  要弄清这事,还得从2009年说起

重庆铜梁大庙镇:招商引资引来骗子搞项目 埋社会稳定“定时炸弹”

当初的项目上了《民营企业家》杂志.JPG


  2009年3月16日,重庆市大庙镇政府和华蓥市志和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重庆志和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和公司)负责人胡志德签订《铜梁县三万头无公害优质商品猪自繁自养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书》载明,该项目占地150-300亩,修建圈舍400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优质商品猪3万头,需要公司投资7000万元。

  然而志和公司又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呢?

重庆铜梁大庙镇:招商引资引来骗子搞项目 埋社会稳定“定时炸弹”

曾经搞得轰轰烈烈的农业项目而今杂草丛生成了废墟

  工商部门的一份《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农业科技投资与开发,专业畜牧养殖、种植、饲料加工与销售,农业园区开发,新农村建设,农业生态旅游开发,农业高科技术开发与应用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注册资金仅仅100万元的公司,哪有能力做好7000万元的项目?.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志和公司注册资金仅100万元,要承接投资量为7000万元的项目,必须具有由中介结构出具的,证实志和公司有能力承接该项目的验资报告。但是,当地不少群众都对志和公司和大庙镇签订协议时是否具有该验资报告表示怀疑。双胜村一干部证实,自己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到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连听都没有听过验资报告的事情。

  但是,在志和公司和镇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9天后,该公司就从大庙镇双胜村村民委员会租得9社、15社、16社共计155.178亩耕地,其中的141.653亩是良田。

  2009年6月20日,志和公司在双胜村破土动工。

  2009年8月30日,志和公司与一马姓建筑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收取对方5万元履约金。

  2009年10月25日,志和公司与一成姓包工头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收取对方履约保证金10万元。

  2009年10月16日,志和公司又与另一家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10万元。
  ……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志和公司就先后和五家工程建筑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就出现了两个公司同时对一个项目进行施工而引起的纠纷,在多次出现施工闹剧之后,几家公司发现了问题纷纷退出,然而,志和公司“一女多嫁”的闹剧并没有就此结束。

  2009年12月22日,志和公司又再次和重庆市江津马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将之前的遗留工程一并承包给了马宗建筑公司,共收取马宗公司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50万元。江津马宗公司是6个工程公司最后与志和公司签订承包协议的,但也是承接工程量最大,缴纳履约金最多的公司。自2009年8月以来,志和公司先后与包括马宗公司在内的6家建筑安装公司或个人签订工程承包协议,每家收取2到50万元不等的履约金,共计100余万元.“这样反复收取工程保证金,两万元也看得起,这样的公司,能有实力吗?我们瞎了眼,政府也瞎了眼,”事后醒悟的马宗公司负责人对此感到很不解。

  项目半途而废 多方遭受巨大损失

重庆铜梁大庙镇:招商引资引来骗子搞项目 埋社会稳定“定时炸弹”
项目指挥部而今成了堆杂物的地方

  其他建筑承包公司或个人都是在工程进展不久之后,发现志和公司根本不能履约支付工程款而退出的,但是仍然遭受了5到20万元不等的损失。而承包一期工程(排洪沟饲养池、护坡、边坡、地下管道、大门、厂区道路等工程)的马宗公司却是在施工四个月,也就是一期工程接近尾声的时候才意识到问题。而此时,马宗公司投入的建安总造价已经达到了5321054.74元,其中包括工程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就在此时,马宗公司得知,志和公司总经理胡志德被南川区列为网上逃犯,并且已经因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志和公司没有履行合同,拿不到工程款的江津马宗公司也被迫停止了施工。

  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项目现在已经完全成了一片废墟,原先的水田已经变成了旱地,部分硬化的土地周围长满杂乱无章的荒草。至此,三万头无公害优质商品猪自繁自养基地建设项目变成了一个无人收拾的烂摊子。而这个烂摊子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不仅包括以马宗公司为首的几个建筑承包公司的工程材料费及工人工资600余万,还包括了村民们150多亩土地每年十多万的租金。而由此造成的土地荒废和复耕问题所带来的损失更是无法预料。

  为政绩催工期 大庙镇“赶鸭子上架”

  事实上,包括村社、大庙镇和最后承包工程的江津马宗公司,都对志和公司的问题有所察觉。但大庙镇为了让项目尽快完成,有意无意的回避问题,只是一味的催促工期,不断地“赶鸭子上架”。大庙镇与志和公司签订项目协议之后,2009年6月20日志和公司破土动工,直到3个月后,大庙镇发现项目基建工程进展缓慢,于2009年9月11日、2009年12月10日由大庙镇党委书记彭宏两次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要求志和公司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年底前水产部分的工程竣工投苗。

  2009年12月22日,江津马宗公司进场后,加快工程进度,终于让投苗仪式于2009年1月19日顺利举行。投苗仪式轰轰烈烈,重庆市经委领导在仪式上讲话,铜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沈祖志在仪式上讲话。然而声势浩大的投苗仪式并没有改变志和公司的资金短缺的局面,反而给予了承包工程的江津马宗公司以误导。“投苗仪式搞得这么隆重,市领导、县领导都参加了,哪里会去怀疑承揽项目的这个志和公司有问题?我们相信政府的这份公信力。”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志和公司之前的种种行为,最终还是让马宗公司产生了疑问。但这时作为公信力代表的大庙镇政府再次出场,不断催促工程进度,并于2010年4月9日再次与志和公司签订了《大庙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补充协议》,《协议》载明:“由于重庆市志和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为了促进重庆市志和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加快进度......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协议》要求志和公司必须在2010年5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中的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对项目的其它子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约定。2010年4月16日,双方在《大庙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补充协议》上签字。2010年4月20日,志和公司全权代表胡志德因之前涉嫌合同诈骗被铺。胡志德签字与被捕在时间上仅仅相距4天。

  “发现苗头不对却不及时制止,而是一味的催促工期赶鸭子上架,搞仪式、请领导,做足花架子,误导我们。不但让我们蒙受了巨额损失,也让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得以产生。试问大庙镇领导居心何在?”最终如梦方醒的江津马宗公司负责人感到很气愤。

  牛头对马颈 看大庙镇怎样收拾烂摊子

  然而在2010年7月12日,大家却被告知志和公司总经理胡志德已经释放,但志和公司已经转让给了其他人。尽管新接手志和公司的负责人也就建筑工程费用和马宗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谈判,但谈判以失败告终。就在万般无奈之下,大庙镇政府提出一个让马宗公司都觉得好笑的建议,“让承建方来继续搞这个农业开发项目。”“摆明了政府引进了一个骗子公司,留下了一堆烂摊子,现在镇政府就想把烂摊子推给我们。”马宗公司的负责人说,“我们是一个工程建筑公司,怎么能去接一个农业开发项目呢?”

  无法接受大庙镇政府建议的马宗公司负责人,于2012年8月9日在网上发帖,帖子诉称:自己受到了大庙镇政府宣传上的误导,大庙镇政府没有尽到应尽的监管和审查职责,大庙镇政府应该为自己的损失负责。 一名自称是大庙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网友“笑天无知” 回帖称:大庙镇政府是诚信而负责任的政府,大庙镇政府已经最大限度地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同时,该工作人员的回帖上也肯定了关于“让承建方来搞这个农业开发项目”的说法。“这个也能叫最大限度的尽到了应尽的责任?”马宗公司的负责人认为,镇政府与志和公司签订合同时,根本没有对该公司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

  而同时,项目的用地也是违规取得的。土地是在大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监督下,志和公司与当地村社签订租用(以租代征,违规。——编者注)协议,租期50年(租期严重违规——编者注),租金为每亩稻田600斤稻谷。
但即使租地协议有效,大庙镇也没有尽到的应尽职责。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用行为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收取预付金。当地村社在和志和公司签订租地协议时,负有监督职责的大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该要求志和公司预付租金总额的20%。按照村社在与志和公司签订的租地协议上的要求,租期50年,租金为水田每亩每年300公斤稻谷,按照当时市价,约155亩的土地租金总额约为600万元,志和公司应该预先向村社支付约120万元的预付金,以保证协议的顺利履行。但是这120万元又在哪里呢?就连对出租土地村民的最低的保障都没能实现,这还能叫尽职尽责吗?
当初搞得轰轰烈烈的农业开发项目现在成了烂摊子,经济损失造成了,社会矛盾产生了,而这一切均因大庙镇政府招商引资监管不力所致。大庙镇将如何拆除这颗“定时炸弹”,

  本社将继续关注。神州传媒www.szcmnews.com 本文来源:http://www.bg01.com/com/newsshow.asp?id=2489&did=0

编辑: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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