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房产商生财有道,印个彩图就卖房,纯属“纸上谈兵”,竟然无人问津。
忻州市禹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忻州和平路加气站北部圈了一片地,他们仅仅在那里挖了些土坑,又打了几处桩基,就大势印制“百合华庭”楼盘彩图,在忻州市建设北路与团结街交汇处的玉锦苑一层公开售楼;据售楼人员说,六栋十八层以上的高层楼已经售出好多套。
忻州市国力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绝,说忻州十一中南部的一块地是他们购买的土地,连个小土坑也没挖,也大量印制“国立花园”楼盘彩图,在忻州市国税小区和城市花苑中间的忻州市国力金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处三层楼里公开售楼;他们的售楼小姐炫耀说,十栋高层、九栋低层已经销售一大半。
国家的相关法令对商品房的开发和销售有着严格的规定,预售制度是国家给开发商灵活融资的制度,而预售许可证是这个融资渠道的最低门槛,如果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订金等行为,就属于严重违规。忻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对于在城区国有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有直接的监督管理责任。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售房的,忻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应该没收开发商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责令其限期整改。
为什么禹豪、国力两家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能公开明目张胆的违规售楼,让那些无辜的购楼者,花每平方米近五千元的大价钱买一张楼盘彩图画饼充饥呢?开发销售商品房要有《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五证两书一表”。这些相关证件禹豪、国力两家地产开发商们有吗?据我们了解,他们目前什么也没有。
那么,相关的职能部门他们在干什么?是不知情还是装糊涂?是管不了还是不能管?是不愿意管还是根本不管?是不作为还是做“黄牛”?
到目前为止,禹豪、国力两家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指的那两片土地,究竟是怎么办的、办理了什么样的相关手续?还都是问号。国有土地将会通过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出让,谁摘到谁开发。在没有规划局做出合理规划之前,他们是怎么购置到土地申办开发项目的?可能有人说是定向购买的,国家新规,招拍挂不可以定向,定向招拍挂不合法。不客气地说,如果有人称能定向招拍挂,那就是对国家政策的歪曲。招拍挂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的,任何设定条件的招拍挂都是违法的。那就意味着很大程度上存在暗箱操作。
《土地法》中严格规定,任何企业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前,都不能在土地上动工, “动工、开发都是违法的”。没有走招拍挂程序的土地不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也不会有规划,任何企业都不能在这样的土地上进行施工,连挖坑都不允许,因为这都是违法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当地监管部门不加以管理的话,就涉嫌行政不作为。
无证开发销售商品房是违法行为
按照住建部的要求,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商,是不允许向消费者索取任何性质的费用。国家法规之所以对房企这么严格,就是防止开发商非法融资,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只有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才能证明房屋手续是齐全的,项目是合法的。
那么,怎么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呢?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在规定时间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住建部2004年7月20日发布施行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无证销售是违法行为,所签任何协议将不受法律保护。
禹豪、国力两家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工的项目已经开卖,购房者何时才能等到房子?谁也不知道。对此,我们还是想问问忻州市房产管理部门:
但愿他们不要说“这是秘密,就不告诉你。”
但愿他们能尽职尽责,对社会有个交待。
但愿他们会……
对于此事件,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