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时违建厂房还搭着脚手架
余姚低塘街道,一处厂房被国土部门认定非法占用集体土地200平米,然而群众反映近一年,违法厂房反而越建越高,现在三层都已经结顶。
记者采访发现,多个部门都介入过,但还是眼睁睁看着违建在一天天长高。法院表示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已将强制权交给行政部门,法院不予受理;国土局表示无强制拆除权,已将违建厂房移交国资委;而国资委又表示因为国土局执行不到位,不予接收。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违建厂房节节高
厂房未批先建,占了邻厂唯一进出通道
这处违建厂房在余姚低塘街道莫剑山村,在村民带领下,记者看到了紧靠马路边偌大的在建厂房,已经造了三层高,厂房外墙还搭着脚手架,正进行外墙装修。
“现在扩建的部分,很大一块原来都是道路!”卢女士是后面一家厂的业主,她指着在建厂房东面一条靠河的通道说,这条通道十分狭窄,现在只能走人,无法通车。
记者从堆满建筑垃圾的通道走进去10多米,便是卢女士的厂房。现在工厂处于荒废状态,老房子破败不堪,空地上长满了杂草。
2009年,卢女士花340万元从别人手中买下了这个厂房,三面被河道和其他厂房包围,只有北面环球轴承厂边上的一条路可以进出。
“这条路原来最宽处达6米,最窄处有3.8米,货车进出没有问题,可现在不行了。”卢女士说,正当自己准备在地块上重新建厂房的时候,2012年上半年,北邻的这家轴承厂也扩建厂房。这一扩建,将卢女士进出厂区的唯一通道占了一半。
因为卢女士厂区无法通行大货车,所以就一直荒废了下来。
国土局认定:非法占用200平米集体土地
据介绍,2012年5月,当时轴承厂扩建的厂房还在打地基时,卢女士就向城管、国土等部门投诉。城管说这事归国土局管,但国土局到现场查看后,未能制止其开工。
眼看着违建厂房慢慢地建起来,而相关部门却对此无能为力。于是同年七八月份,卢女士将违建的轴承厂和余姚国土局先后告上法院,要求停止违建,恢复道路。
还没等法院开庭,余姚国土局便于同年9月对违建厂房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并于同年11月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轴承厂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200平米建厂房。处罚要求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没收非法厂房并处以3000元罚款。
从2012年5月到11月份,再到国土局下发处罚决定书,三层违建厂房主体已经建成。
三部门都说没辙
对于违建的轴承厂,余姚市人民法院认为“因被告所建厂房为整体一幢,且涉及违法用地,对该建筑的处分,由行政机关解决为宜”,将其驳回。
卢女士不服,上诉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以此案国土行政部门已作出处理为由,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2012年12月21日,卢女士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要求国土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但余姚市人民法院对此未予立案。
余姚法院:按照新规,不受理强拆案件
对此,余姚市人民法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说,从今年4月3日起,法院不再受理非诉行政强拆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余姚国土局:已处罚,移交国资委处理
按照法院的批复,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记者来到余姚市国土局,法规监察科科长不在办公室,电话中他说知道这起案件,但具体情况不太了解,要记者询问一名姓傅的副科长。
记者找到傅副科长,他的说法与法院相反:对于违建厂房拆不拆不是国土资源局说了算,国土资源局没有强制权,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然后他又说,国土部门的处罚决定书里写的也不是要拆除的意思。
记者问道:“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不是要拆除的意思吗?”
傅副科长说,处罚决定书上还有一条:没收非法厂房。记者又问:“既然没收了为什么还在建?”
傅副科长想了想又说:好像已经将违章建筑移交余姚国资委了。随后他让工作人员调出电脑上面移交的记录单。果然,在今年年初,余姚国土资源局已将违建厂房移交给了余姚国资委处理。
余姚国资委:国土局执行不到位不予接收
余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确有收到国土局移交过来的这起案件,也接到过群众通过信访部门转过来的信件。但国资委无法接收国土局的移交,原因是国土局执行不到位。
国资委表示,处罚决定书中有三条处理要求,一是退还非法侵占的200平米集体土地,二是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的厂房,三是处罚3000元。
3000元处罚是处理了,但前面两条都执行不到位,所谓“退还非法侵占的集体土地”是要将违章厂房拆除后才能退还,不然就是执行不到位,无法移交国资委。如果不进行退还,也可以没收,但没收是要符合规划要求,获得上级部门的审批后依法进行拍卖,而国资委对其进行监督,处置所得收入才能上交国库。上面这些处置工作,都要国土局来执行。
余姚国资委表示,已经复函给国土局不予接收移交。
律师说案子
问题出在国土局执行力上,投诉人可行政诉讼
法院不受理,国土局执法不到位,国资委又不接收违建的移交,违建厂房难道就成了没人能管的案件了吗?记者为此采访了法律专家。
“我认为国土行政部门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唐律师认为。根据今年4月最高院出台的关于违章建筑强制执行问题的批复,法律已经把强制执行权交给了行政部门,因此国土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并非没有强制执行权。
而国资委是对执行结束后产生的收入收归国库,处置程序还是要行政部门来做,这起案件退还还是没收违建都没有执行到位。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唐律师认为,投诉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起诉国土部门行政不作为。法院不受理的是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对于行政不作为案件还是受理的。
记者手记
不要让“三改一拆”停在公告上
在余姚国土局采访的时候,大门口醒目地张贴着一张全省启动“三改一拆”工作的公告。
今年3月份,浙江省对违章建筑下狠手,不留情,确定了“三改一拆”总体目标:从今年开始通过三年时间,拆除全省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计划三年拆除违法建筑1亿平方米,完成改造1.4亿平方米。
依法利用土地,才能保证城市规划合理性,才能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才能更快更好地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如果像余姚低塘这起问题明确的违法占地事件都执行不力,我们怎么维护法律尊严。
(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