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湖南大浏高速通车(预定2012年12月26日)在即,湖南溆浦籍农民工愿以自己人头做担保,举报大浏高速第九合同段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湖南金路方圆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枉法包庇,以偏概全.
2012年5月,湖南溆浦籍农民工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湖南省省政府,交通厅,高管局,交通质检局等多个部门及网络举报安徽建工集团承建的大浏高速第九合同段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2012年7月20日,湖南金路方圆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作出检测结论,结论分为a b c d点,四点都否定了舒小春所举报的大浏高速第九合同段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事项。
举报人舒小春认为:湖南金路方圆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明显的枉法包庇,以偏概全.特别是对于a点中梓山桥1-3#桩基中钢筋应未折成Z字型的检测结论及其不服,舒小春愿意以自己的人头做抵押,几十民工也可做证,大溪河2-0#,大溪河2-1#,梓山1-0#,梓山1-3#,花盆1-0#,大溪河0-3#,桩基中折成Z字型钢筋全部都是用氧焊烧热后弯折。湖南金路方圆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的采点检测的方位和民工举报的方位是相反的,得出的结论是桩基中钢筋应未折成Z字型,均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2012年9月7日,举报人舒小春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交通质监局提出关于湖南金路方圆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大浏高速第九合同段质量检测报告》存在异议的书面申请,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