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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强占耕地建“高楼”农民痛失口粮田
日期:2012年11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吴君 点击: 
 
 

忻州市:强占耕地建“高楼”农民痛失口粮田

一失去土地  背井离乡   我的耕地谁做主?   

 赖以生活的口粮地突然盖起了楼房,六层高的新楼建在了农民的耕地上,一家四口站在原本属于自己的口粮田上泪流满面,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没有了土地等于天塌下来一般。这是发生在山西忻州忻府区合索乡北合索村的事情。   

在村民白根怀家里,见到了一本印有忻州市人民政府红章的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用地类别显示为耕地,使用期限从199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使用期限是30年。在该使用证《地类面积》栏中写有东口耕地1.43亩。   

据村民白根怀介绍:自2010年7月份开始,北合索村村委主任段丑亭以移民新村需建房的名义强行将三户农民耕地占用,其中白根怀被占了东口耕地1.43亩。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三户农民对村委主任段丑亭强行占用土地建房一事非常不满,时至2011年7月份北合索村占用耕地建房的主体工程已完工。   

以移民安居工程建的房,实际移民人员并没有住上新房,许多买房户是北合索村村民和外来村民。   

针对此事,村民白根怀等人2010年7月份向忻府区合索乡土地所负责人董引文进行举报,董引文在村民白根怀的陪同下来到了占地现场,第二天董引文说:“上面有个统一的文件同意占地的。土地所负责人董引文答复村民表示疑问,在以后时间里村民白根怀多次到土地所或电话询问负责人董引文,董的答复变了说:你的耕地今年补你700元,已经不少了,占了你的耕地在给你置换到别的地方去。时至2011年7月份,占得土地已经占了,楼房也建起来了,农民的土地却没有了。   建房的相关手续我们看不到,农民们说:其实现在的在建楼房并没有相关手续。全村集体拥有的树被主任段丑亭全部卖光,村民还怀疑,村民们的耕地主任段丑亭想占多少就占多少,村民种得大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补贴,实际村民并没有拿到一分钱。   

相关链接:2011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土地流转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农民不管是出去打工,还是在家种田,土地经营权、承包权都由他们做主,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在任何建筑、施工、修路、架桥等各项工程中都不得强行占用土地,必须农民同意、愿意。”

编辑: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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