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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您还要沉默到何时?
日期:2013年01月29日 来源:三湘法制网 作者:佚名 点击: 
 
 

网曝:湖南省湘乡市城乡规划局在湘乡市“万隆中央广场”的规划中程序涉嫌违规违法,“万隆中央广场”设计方案中建筑间距、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也都与 《湘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违背。投诉百姓在网络呼吁: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做为湘乡市规划局的行政、业务主管单位,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调查核实湘乡市城乡规划局在“万隆中央广场”项目规划中是否存在程序违规违法;“万隆中央广场”的建设是否符合《湘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责任。并给投诉百姓及社会公众一个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

  2012年12月19日,湖南省湘潭市湘乡百姓万先生通过邮政快寄形式,实名向湘潭市相关部门领导及湘潭市城乡规划局李海深局长分别寄信反映湘乡市规划局在湘乡“万隆中央广场”规划中涉嫌违规违法,技术细节有悖《湘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导致他们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百姓请求政府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督促湘潭市规划局尽快调查核实,为百姓主持公道。邮件短信提示为已妥投。

  目前:投诉百姓万先生称还没有接到湘潭市相关部门任何答复。

  2013年1月15日 ,湘乡“万隆中央广场”的开发商湖南万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在人民网强国社区《 湘潭:您还会重视民生倾听民声吗?》一文中跟帖发表声明称:(主要内容概括)“万隆中央广场”项目依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土石方施工时取得了临时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五证齐全,投资建设和销售不存在任何违法之处。网文中大量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描述,已对万隆置业的企业声誉和万隆中央广场项目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万隆置业保留对恶意炒作和未经核实的转载以及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恶意中伤者追诉法律责任的权利。

  湖南万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律师也发表三点声明称:

  一、有关网络指责湖南万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所投资建设的万隆中央广场规划违法、存在黑幕的文章,其内容严重违背事实,均系毫无根据的造谣、诽谤。

  二、任何违背客观事实,在网络或以其他方式发布、转载诽谤该项目投资商及其人员的言论、文字、图形等,均属违法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的责任。

  三、希已经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主动纠正错误、消除不良影响。对拒不纠正,或继续实施类似违法行为者,将视情节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诉百姓认为:“万隆中央广场”五证齐全不等于规划中程序合法,更不等于“万隆中央广场”规划设计符合《湘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诉人万先生至今没有收到湘潭市城乡规划局不予受理通知书,即表示湘潭市城乡规划局已经受理。

  编者手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密切联系群众,将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如今对于群众的呼声,湘潭有关部门却吝于回应,真不知该作何解呢?湘潭市城乡规划局:您还要沉默到何时?

编辑: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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