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贫困县司法、公安等12名机关干部违规兼职律师
(格祺伟 付丁) 4月14日,有网友在某知名网络论坛爆料称,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这个人口不足百万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有执业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六十余人,而六十余人的律师队伍中还包括有司法局、公安局、林业局、工商局、公路局、城管局等吃着“皇粮”的十二名机关干部也违规“兼职”做着律师的行当。
5月3日,娄底市司法局发出回复,网帖中涉及的十二名律师由娄底市司法厅报经湖南省司法厅同意后,已经暂停执业,收缴封存证件。
发帖爆料:
贫困县司法、公安、工商、城管等12名机关干部违规兼职做律师
“他们利用自己所处工作部门的资源优势,形成了不正当的律师业务垄断,导致律师法律服务市场恶性竞争,使一些符合执业条件的律师新人,几乎很难得到应该获取的案源,对律师新人的成长造成了很大障碍”,发帖人@绝岭孤鸿称自己是双峰县一名律师,由于县域案源有限,一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的大量涌入对律师行业带来较大的冲击。随后在网帖中爆料出在12名违规兼职律师的机关干部,并称还有其他在职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也在执业律师队伍中,要求司法部门调查核实。
司法局4人:葛华良(双峰县司法局)、戴相如(双峰县司法局干部)、禹金华(双峰县司法局干部)。
林业局、工商局、公安局、公路局、城管局等8人:向玉习(双峰县林业局干部)、金武平(双峰县工商局干部)、陈礼胜(双峰县疾控中心干部)、 胡浪涌(双峰县公安局干部)、胡超汉(双峰四中老师)、胡要辉(娄底市公路局)、赵得求(双峰三中老师)、尹继承(城管局干部)、佘国建(双峰一中老师)。
官方回复:
网帖涉及的12人已停止执业,证件被收缴封存
5月3日,娄底市司法厅对外回复称,网帖中涉及的12名律师已于4月24日报经省司法厅同意,停止执业,他们所持有的律师执业证也一并收缴并上交省司法厅封存。并称在今年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中,将专职律师队伍清理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并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各县市区司法局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共有2名律师因不再具备专职执业的条件被注销了律师执业证,另有30名律师报经省司法厅同意暂停了执业。
调查观察:
资格审查制度形同虚设,司法局干部明知故犯,也照获通过。
记者通过娄底司法行政网的通知公告中查询了解,在一份“2012年首次执业律师初审公示”中显示,禹金华(律师资格证号:C20104313210389)属于湖南楚为律师事务所,戴相如(律师资格证号:A20104313211522)、胡浪涌(律师资格证号:A20104313021488)属于湖南国藩律师事务所。向玉习(律师资格证号:A20114313210425)湖南定胜律师事务所。在湖南省司法厅了解到,2012年6月13日,湖南省司法厅根据娄底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四人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同批获准的共41人。
《律师法》、《公务员法》明文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然而,双峰县司法局、公安局等共12名公职人员能顺利通过审核,并取得律师执业证,娄底司法局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管理制度上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