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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乾县环保局回应超标车属统一配置牵出一大窝老鼠
日期:2013年06月30日 来源:齐鲁315网 作者:佚名 点击: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乾县环保局“陕DHB011”“东风日产”越野车涉嫌超标,经多家媒体先后以《乾县环保局有关领导配越野车涉严重超标》、《咸阳乾县“环保局长配超标越野车”反衬官场雾霾》等为题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乾县环保局对此回应“陕DHB011车是2010年由国家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统一采购,不是乾县环保局自行采购配置。由于考虑到环境执法经常需要去一些轿车难以到达的地方,因此,统一配置的越野车。(乾县环保局陕DHB011东风日产牌DFL6460MECD型车,排量2.0L,市场价在20.78万元以上。)


又有媒体对乾县环保局“属统一配置”的回应以《乾县环保局称配车为统一采购 不存在领导专配》为题作了报道,在网络上又一次掀起了“乾县环保局超标车”的波澜。


从乾县环保局“属统一配置”的回应,和有关媒体爆出的这款“东风日产”越野车统一采购照片等来看,乾县环保局的超标车不是个案!不是偶然!而是在其背后隐藏着一大群老鼠!是环保系统若干辆配车严重超标!这张“统一采购资料图片”让老百姓看了更是触目惊心!“乾县环保局的超标车”变成了“环保系统的超标车”,也一下子从“苍蝇”变成了“老虎”!乾县环保局“属统一配置”的回应,折射出他们依然心存侥幸,企图“拉虎皮做大旗”,与党和国家的反腐决心、政机关干部配车制度、社会舆论和老百姓对抗!践踏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的尊严!


国家早在1994年就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制定了公务车采购标准: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汽车;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到了2011年底,工信部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其中规定公务用车排气量从2.0L降低到1.8L、价格从25万元降低到18万元。
    《陕西省市、县、乡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品牌汽车,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标准的通知(咸办字〔2008〕85号) 规定,地师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控制在25万元以内。市级各部门购置和更新公务用车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正县级单位车辆价格控制在18万元以内,副县级单位车辆价格控制在13万元以内。


      按照咸阳市相关规定,县级环保局作为科级单位,配车排气量应在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控制在13万元以内。而2010年由国家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统一采购的“东风日产”DFL6460MECD型车排气量2.0升,市场价在20.78万元以上。显然超标!


《中共陕西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关于重申领导干部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和更换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继续违规购买超标小汽车,除对违规违纪所购车辆予以收缴外,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批准购买和乘坐超标小轿车的领导干部的纪律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日前,西安市纪委对沣东新城管委会副巡视员、王寺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主任祝普利顶风违纪购置和使用进口越野车的问题,做出撤销其党内外职务的处分决定。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配置好车,咸阳市纪委、监察局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市委政法委也责成咸阳中院立即暂停超标轿车的使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国家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人们都也该自觉遵守,党政机关干部更应该带好头。人民群众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践踏法律法规的尊严!践踏人民群众的尊严!


     习主席在6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上指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干部要严格公车和办公室使用标准,勤俭从政,管住权力,管好钱。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出现“车轮腐败”,一是监督力量不够强,这种监督主要是指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和普通社会公众对领导干部配车行为的监督,这就导致一些领导干部配超标车,甚至一些没有资格配公车的领导干部都配有公车。二是公车管理存在问题。现在,我国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有相关规定,但却缺乏执行力,特别是对违反规则干部的惩戒存在漏洞。
有学者表示,要想制止“车轮腐败”,就必须让公众全程参与到公车使用规则的制定、执行过程的监督以及违反规则后的惩戒中。通过人大审核、媒体曝光、公众盯防这三方力量来实行公车治理。


     人民群众相信习总书记、李总理的反腐决心和反腐能力!人民群众相信国家法律法规神圣不可侵犯!人民群众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就乾县环保局回应的“2010年由国家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统一采购“东风日产”DFL6460MECD型车超标车给公众一个说法!

编辑:abc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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