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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主任因经营煤矿起纠纷、遭殴打、惹官司
日期:2013年09月03日 来源:华狐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一村主任因经营煤矿起纠纷、遭殴打、惹官司

     盛夏的大田县青山绿水,雨雾环抱,美景极致。司机肖衍风边开车边谈起他们心中为民做好事的大田县上京村村主任吴嵩仑。
  将近50多岁的吴嵩仑在村民心中是位好村长,他出生贫寒,但有拼搏风雨的精神,在当地是位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村民吴元照罗列了吴嵩仑如何捐出数十万维修学校、补助学生;捐老年活动中心设备及补助年满70岁以上的老人;建村指路牌和休息亭、建公共厕所;为保护水源头水库敢于阻止铁矿山开采等诸多“好处”。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上平村民以绝对多数的票数把吴嵩仑再次推上村主任的宝座。在选举中,上京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吴嵩仑被刑事处分为由,要“政审”吴嵩仑是无可非议的。但村民却持不同意见。
    谈及吴嵩仑的刑事处分,村民肖衍风和吴元照义愤填膺,他俩均说,“吴义芳,从小就有先天性眼疾,而且是3代相传,与村长吴嵩仑刑事无关”。
  说起那次所谓的打架事件,村长吴嵩仑慢慢的挪动了一下为8年维权而骨瘦如柴的矮小身体,布满血丝的双眼,凌乱带有大量的白发更加增添了他的苍老,眼神显现的很无奈和绝望。身边的吴元照说:“村长的遭遇很令他们感到同情和怜悯,8年来他每天很难入睡,平常人的睡眠时间大概8个小时左右,而村长只是迷迷糊糊的2个小时。在大田身体好的人能吃3碗饭,而村长只是半碗,有时却是望碗发呆”。
  说到激动时刻,他老泪横流,哆嗦着身体继续讲述曾经被别人打伤的遭遇……

  矿山整合 引发矛盾

  大田县为福建省三明市的一个县,位于福建省中部,戴云山脉西侧。该县煤炭资源丰富,被誉为“闽中宝库”,是福建省主要矿产地和全国首批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已发现和探明的矿产有煤、石灰石、铁、铜、铅、锌、钨、锰、硫和瓷土等37种,矿产种类、藏量和价值居福建省前列、三明市之首位。其中有煤3亿吨,遍及13个乡(镇),煤系700多平方公里。但长期以来,煤炭的开采无序开采居多。
  2006年,大田县人民政府为了改变乡镇办矿、个人投资、分散生产经营的管理现状,依照当前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制定了《大田县乡镇煤矿矿井股份整合工作方案》,以期促使全县乡镇煤矿走向集约、规模和规范化管理。2月14日,大田县人民政府以田政文(2006)5号文下发通知,要求依照《方案》对全县乡镇煤矿进行矿井股份整合,整合的原则为“一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一矿、一个经济实体”。
  吴嵩仑是大田县上京镇十八盂煤矿的煤硐硐主之一,开采煤矿二十多年。6月30日,大田县上京煤矿对上平矿区十八盂煤矿所有煤硐进行整合,达成了《矿井整合协议》,并经大田县公证处进行公证。按照规定,在整合期间,所有煤硐必须全部停产。
  “在整合期间的五个多月里,吴选海的800号煤硐一直没有停止生产,却不让我生产,按整合我有34.7%的股份,他们生产又不给我分红,凭什么他们能生产我不能生产?我多次向政府部门和上京煤矿副矿长陈乘丕反映,要求把800号煤硐电源也关掉,等处理好再生产,却无人理睬。我问上京煤矿副矿长陈乘丕和安监科长吴景锭,为什么吴选海可以生产我不能生产,陈副矿长和吴科长说吴选海有6证,我只有5证,证照不全不能生产,我说整合前是个人投资、政府管理,整合后还是个人投资、政府管理,证都是你们办,你们管,他怎么有6证我却没有?”。
  2006年12月1日中午,心中不平的吴嵩仑利用+800号煤硐工人全部吃饭无人看守的机会,让儿子吴善炯将+800煤硐的电源关掉,并把电源开关上的钩子拿走,由此引发了与吴选海等人的纠纷。
  吴嵩仑说:“这个纠纷,不但使我遭受到一顿暴打,而且埋下了牢狱之灾,继而价值近2000万元的股份被非自愿低价转让”。

吴嵩仑因经营煤矿起纠纷遭殴打

    在吴善炯关掉+800#煤硐电源的当日下午,时任村主任的吴嵩仑到村办小学找校长,谈欢送三名应征青年入伍的事,在去小学途中,吴嵩仑与+800号煤硐的吴选海相遇,双方因关闭电源的事发生了争执。
  吴嵩仑说:“我儿子及工人拉下+800#煤硐的电闸,但吴选海一方在当天下午就将电闸送上继续生产,并没有造成停产, 但却给了吴选海等人打我借口。”
  在吴嵩仑与校长商谈应征入伍青年欢送的事宜后,搭乘他人摩托车回家路过吴选海家门口时,被吴选海、吴义芳等六人(吴选海的股东)拦住殴打。
  “从吴斯垦家回去有两条路,我当时是步行,走小路近,可才走出约百余米,吴斯垦就骑摩托车追上我,载我走大路,经过吴选海家时,被吴选海、吴义体、吴义芳等六个人拦住了,他们一上来就直接指着我说你敢关电,今天要打死你。我身高只有1.57米,体重48公斤,当时年龄45岁,他们有六个人,每个人的个子都比我高大,并且是有备而来,我用手机报警,他们说今天谁来都没用,就是要打死你。我被他们六个人打倒在地两次,都是被村民强行救起。当时围观的村民很多,都可以证明他们是六个打我一个,我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
  吴嵩仑说:“据吴义芳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笔录中承认:在吴选海家里,吴选旅有打电话给吴斯垦问明吴嵩仑还在吴斯垦家里,我们几个就说要在吴选海家的门口等吴嵩仑。之后,接警的上京派出所介入殴打事件的查处。随后的2006年12月15日,被打的吴嵩仑却反被大田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而采取监视居住。次年3月2日,转刑事拘留,同月17日被执行逮捕。2008年12月‘判三缓三’”。
  吴嵩仑说:“本来这是一起我被吴选海等六人蓄意殴打的案件,我才是真正的受害人,但却在某些人的操作下,受害人变成打人凶手,凶手变成受害人,可笑的是证人竟然是行凶者,这是天大的冤案。”

  吴嵩仑认为这是一起冤案理由如下:

  一、殴打案件本身是吴选海等六人有预谋的蓄意殴打,六个人打我一人,而且每个人的个子都比我高大,我只有挨打的份,被打得遍体鳞伤,本应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公安机关无视事件的客观事实,反而追究挨打的人。
  二、吴义芳所谓的“重伤”疑点重重。
  1、殴打案件发生后,吴义芳当时并没有说眼睛痛,并不去医院查看,如果当时眼睛受伤,应当是疼痛难忍,不可能不去医院,在场众多村民可以证明;
  2、吴义芳所谓的“重伤”是三代眼疾,这是全村村民众所周知的事实;
  3、对吴义芳的眼睛失明构成重伤的法医鉴定,本人依法申请重新鉴定,但公安机关拒绝本人参与鉴定的过程,其中存在猫腻;
  4、法庭上,吴义芳及其代理人说三个月需要摘除左眼,安装假眼,可是直到现在,吴义芳不但没有摘除左眼,反而“被打伤”后20多天的2007年12月22日就去大田县培训挂钩信号工,而挂钩工信号工的培训规定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吴义芳培训证号35041750000943,发证单位:省安监局) 。
 
   吴嵩仑激动诉说着他的不幸遭遇“什么问题都没有解决,结果却是每到过年过节、国家有什么大事,再或有什么领导到大田,我都要被抓被关甚至被打。4月14日,省有关领导到大田视察工作,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又把我与妻子及儿子三个抓了起来,衣服都扯破了;6月29日,三明市长又来大田检查工作,我又无端被当地有关部门抓去了并遭殴打,我报了警,没有人管。当事人吴义芳等做假证据,串通诬陷我。我多次上访暗查,大田县有关部门人员并未带吴义芳到大田县医院作检查”。
媒体观点
  7月4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各级法院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他表示,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从吴嵩仑点点滴滴的为村民办好事中,可以折射出一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光辉形象,诠释了作为新农村建设者的先进性。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村民的拥护和认可。但就是这样一位为民做好事、做实事、受群众拥戴的好村长、好干部却因得罪了某些人而遭到了暴力袭击。(吴嵩仑诉说,京民整理)

编辑:abc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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