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继公务招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因公出国(境)等“三公消费”之后,公款送礼成为一项新的公务消费并呈井喷之势。逢年过节,不少单位和部门都会打着工作需要、联络感情、慰问走访等旗号,安排专项经费大量购买价值不菲的实物礼品或钱币卡券,向兄弟单位和上级部门“进贡”。中国的礼品市场十分庞大,其中以“没有最好只有最贵”为标准的“公款送礼”想必作出了“巨大贡献”。
收礼者在收下兄弟单位或下级部门送来的礼品之后,必然会“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在以后的工作交往中利用职务便利为送礼者提供特殊帮助或格外关照。送礼者从掌握审批大权的收礼者手中换回的可能是职位、项目、资金,由此导致了比公款送礼更为可怕的“公权还礼”现象,礼尚往来的传统也演变成了权钱交易。
公款送礼不仅极大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财,蚕食鲸吞了改革发展的成果,更重要的是促生了“公权还礼”现象,为滥用职权、贪污腐败提供了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