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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河津市:村村建住宅楼就是城镇化?
日期:2013年07月0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运城河津市:村村建住宅楼就是城镇化?
            ——城镇化究竟靠市场,还是靠市长?
        
前言:河津风采日报《【河津】农村楼宇式住宅小区建设动员会召开》 :2013年 6月27日,山西省运城河津市召开农村楼宇式住宅小区建设动员会,贯彻落实运城市委书记王茂设关于“加快实施‘大城区’战略,充分发挥城镇化对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作用”的讲话要求。河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凯旋出席会议。动员会上,河津市樊村镇镇长薛将军、阳村乡乡长任鹏云分别就新农村楼宇式住宅小区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河津市住建局局长张军宣读了《河津市推进农村楼宇式住宅建设实施意见》。
胡凯旋对先进村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分析总结,并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城镇化建设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研判农村楼宇式住宅小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发展方向,找准突破口,在建设中要有大手笔、要有大视野、要有全局观;要学习先进村的经验和做法,创新思维,科学规划,准确定位,乡村抓落实,部门强服务,全力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服务“美丽河津”建设。
从2013年春节至今,樊村镇各村住宅楼建设就进行地“如火如荼、方兴未艾”。在运城市委书记王茂设讲话要求下、河津副市长胡凯旋的动员下,城镇化被简化为河津全市各乡镇每个农村新一轮的“建住宅楼热”。河津市镇政府以解农村宅基地难题为由,不再规划宅基地,村民们“被强制上楼”。每个村都被要求建住宅楼,充其量只能叫新村庄建设,怎么能是建设“小城镇”?何以能叫为“城镇化”?简直是“挂羊头卖狗肉”。
推进城镇化,必须统筹“人、业、钱、地、房”五要素。河津市各村城镇化成了有“楼”无“城”无“市”,大部分农村缺乏产业支撑,使农民变贫民,赶农民上楼着这种城镇化,对经济不会有丝毫拉动,农民根本无力购买政府和村干部为他们打造的高价住宅楼,这部分农民吃住都成问题,根本不要说拉动经济了。地方政府和村干部以地生财,消灭村庄,大量农民“被迫上楼”,陷入掠夺式发展陷阱;河津市各村一哄而起搞“大跃进”的住宅楼建设,既不是“物的城镇化”也不是“人的城镇化”。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城镇化建设报告痛批“贪大求快”。 新型城镇化需要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两手配合,但要防止政府成为“闲不住的手”而过度干预。要大力发展小城镇,形成相互配合的城镇群,在其中有一个合理的产业分工。要尽可能地走市场的城镇化道路,避免以城镇化为目的一味地追求GDP的增长。
很多人希望在城镇化过程中能够拉动内需,成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的新引擎。而在运城河津市就出现不顾客观规律,用行政手段人为歪曲推进城镇化的情况。令人不禁要问:“我们搞的是市场的城镇化,还是市长的城镇化?”
    强烈要求对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镇政府相关主要领导、村级干部依法依纪作出严厉处分。依《信访条例》将调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信访人。
     此 致
                                   
                  
                                                         张晓(效)红
                                                        2013年7月5日
联系地址: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张家巷(043300)
电话:13935914883
                                           


                  
                                 链接:河津樊村镇:“念歪”城镇化  不规划宅基地逼农民上楼

2013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发布,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年关注“三农”问题。 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农村居民点迁建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李克强总理指出,推进城镇化,不能人为“造城”,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新型城镇化要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同时,让农民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
而在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地方政府,不顾当地农民、农村实际情况,把城镇化被简化为让农民上楼。2013年春节刚过,樊村镇各村干部都对村民说,上级政府、土地部门要求不新规划宅基地,各村建设住宅楼来解决宅基地问题。张家巷村委会门口小黑板公开告示要盖住宅楼,村干部动员村民腾地,工程队不日将开工建楼;西硙村也明确告知村民,不会再规划宅基地,在现已建好的住宅楼基础上,继续建设新的住宅楼,要村民预交购楼款。镇村干部借建住宅楼工程从中渔利,违背农民意愿,村民们是在“被强制上楼”。
     一、“樊村镇地方政府要求不新规划宅基地,建设住宅楼以解决宅基地”既不符合当地各村实际情况,也没有政策法律依据。
   在我国农村,农民的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规定:“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宅基地作为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是否放弃,理应由农民自己说了算!樊村镇地方政府要求不新规划宅基地,显然是不符合法理,不符合情理。
    2011年4月2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要求坚决纠正农村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要为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要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樊村镇各村大多数农民收入并不高,尤其张家巷村绝大多数农户属于低收入户,买不起住宅楼;因生产、生活不便也住不起住宅楼。
史家庄村、上寨村、固镇村、东光德村、西硙村、干涧等村早在前几年已建好的住宅楼没有通过合法规划审批,住宅楼配套设施不能跟上,不具备供暖、供气、供水条件,生活污水排出、处理问题不能解决,部分村民掏高价买的住宅楼,进住苦不堪言。干涧村因为振兴集团电厂的倒闭停产,住宅楼供暖难以为继,今年正月初三村集体以取暖用煤告罄、锅炉需要维修为名,停止了给街房、住宅楼供暖,村民们不得不忍受着寒冷。
   二、镇村干部违法违规不规划宅基地,擅自建设住宅楼,未召开村民大会表决。
    樊村镇村干部违法违规不规划宅基地,擅自建设住宅楼,如此涉及村民利益
重大事项,也未召开村民大会举行听证、论证、表决。樊村镇政府及各村级干部在城镇化过程中之所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盛行,因为其只图眼前利益 只为政绩工程,个人利益至上,不顾及各村目前实际情况及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民权利可保留,农民选择要尊重。”只有符合农民利益的城镇化,才能让农民真正满意。城镇化的推进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千万不能搞“运动”和形式主义把农民赶到楼上去。农村城镇化是一个自然转化的长期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这样的做法,无疑使政策变了形、走了样。
樊村镇村干部为了个人利益,政绩工程,违背农民意愿,不规划宅基地,要求农民“上楼”、“腾地”,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强烈要求对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政府、土地部门相关主要领导、村级干部依法依纪作出严厉处分。依《信访条例》将调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信访人。
        
                                                试问河津市镇领导:20年期盼,2年上访
                                     张家巷六十户孩子结婚宅基用地还要等待何时规划?
   
       前言:2012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 ,规定:“二、严格管理涉农收费和价格…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除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费用。”
      张家巷村民于2011年4月2日始就向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山西省委社情民意网上通道给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留言等部门反映河津市樊村镇张家巷村二十年不规划宅基地的问题,迄今已过2年之久,期间农户们多次到河津市镇政府上访。本人于2011年12月20日也再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张家巷需要宅基地六十余农户至今没有获得宅基住房用地。
     2012年3月16日,河津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给本人作出《答复意见书》(编号:14455031331862527489)内容为:“张晓红同志: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目前,该村申请宅基地村民的申请资格,镇政府和国土部门已审查完毕,待张家巷支村两委调整出符合土地管理政策的地块,国土部门即可为村民办理宅基地规划手续。”
      农户们已翘首期盼了20年,“张家巷村现有624口人,……现该村20岁以上未规划宅基地的男青年有60余人,需规划宅基地60多座”,事实上此次只上报审查了37座。然张家巷村支村两委“调整出符合土地管理政策的地块”依然“千呼万唤难出来”。无奈农户们再去找河津市镇政府部门催促规划宅基地,河津市国土资源局“理直气壮”言道,我们很想规划宅基地,是你们村干部调整不出地块,我们也没办法。如此推诿敷衍之词,使农户们又次大失所望。
      农户们不得不困惑道,既然河津市镇政府清楚地知道张家巷村 “一是人多地少,用地矛盾突出。第二轮土地延包后,村里未调整出规划宅基地的土地。二是张家巷村几任班子不太协调,对宅基地问题久拖不决。”相关部门为何不依法律政策深入村里了解,调解张家巷村班子不和、土地等矛盾纠纷,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宅基地利益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011年4月22日,中央综治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规定:“13.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大调解工作平台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因势利导,就近受理及时调解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19.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是大调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领导责任制,亲自指导协调和包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加强人力、财力及物质保障,确保大调解工作需要。定期听取大调解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影响大调解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张家巷急需要宅基地六十余农户,再次希望村级组织、河津市镇政府部门能尽快依法规划宅基地,规划的宅基地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工本费除外),数十个已到结婚年龄孩子们能早日获得属于自己的建新房宅基地。希望上级政府及中央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依《信访条例》将调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信访人。
   此 致
                                   
                                          张晓(效)红
                                         2013年7月2日
联系地址: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张家巷(043300)
电话:13935914883
                     

编辑:abc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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