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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常隆公司违规建设水上娱乐城 监管部门“是不管还是管不住?”
日期:2019年05月28日 来源:中国商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夏日消暑,水上乐园无非是游玩的好去处。水上游乐设施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因此,对于水上乐园的建设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近期有湖北十堰市当地群众反映十堰市张湾区郧阳路双楼门中石油加油站对面没有规划手续违规建设水上游乐城。

为核实事情的真实性4月22日记者来到十堰市实地了解调查,记者先到该项目现场看到该项目建在多座山体之间,建设施工已经初具规模,大部分基础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多处固定建筑物已经拔地而起,记者看到在该项目办公房前方一块大型山石雕刻着“常隆欢迎您”的字样。

湖北十堰市常隆公司违规建设水上娱乐城 监管部门“是不管还是管不住?”

记者了解到,像水上乐园这样的项目建设,首先要在发改部门立项,然后在国土、规划、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规划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手续。那么,这个水上乐园是否拥有这些手续呢?记者进行了了解核实。

记者首先来到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见到该局办公室易主任经易主任与该局领导沟通联系到了该局监察支队兰队长,记者向兰队长了解水上娱乐城土地手续问题;兰队长表示“该地块是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的建设用地,土地性质是商服。”记者问到该项目规划审批手续时,兰队长表示“在该地块建设的水上娱乐城没有规划手续”该水上娱乐城项目没有规划手续是否允许建设那?兰队长表示说“不允许建设,自然资源局监察支队已经要求停工,要想继续建设就要补办规划手续,具体事宜由支队一大队梁队长负责。

湖北十堰市常隆公司违规建设水上娱乐城 监管部门“是不管还是管不住?”

                                             (该水上娱乐城项目建设已经初步成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在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显示2015年11月13日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竞拍到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双楼门村三组地块分别为编号为十政储出〔2015〕29号,土地总面积为123844平方米;成交总价:15387万元。地块编号为十政储出〔2015〕30号,土地总面积为138040平方米,成交总价:17204万元。地块编号为十政储出〔2015〕31号,土地总面积为102701平方米,成交总价:12635万元。规划用途全部为商业,建筑密度≤35%;容积率≤3.8;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25%,出让年限都为40年。

记者在启信宝查询到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24日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勋军,企业地址为十堰市柳林路25号。注册资本:251300 万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十堰市财政局占股51.73%、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占股46.68%、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占股1.59%。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资、建设项目总承包、土地综合开发等。

湖北十堰市常隆公司违规建设水上娱乐城 监管部门“是不管还是管不住?”

                                                

据当地群众向记者讲述该水上娱乐城占用该地块大约在200多亩,是由当地十堰市常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投资大约两千万元。

水上娱乐城为何会建在十堰市城投公司的土地上呢?记者又到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了解核实,在该公司记者见到了该公司土地部一位姓秦的负责人,他向记者表示该地块是租用给常隆公司的,我们公司要求常隆公司要是施工建设就的办临时用地规划手续,如果没有手续我们是不允许常隆公司建设的,在上月我们发现他们在施工建设,我们公司责令常隆公司停工,有手续后再施工;我们公司也下了停工通知书而且常隆公司已经签收。

停工通知由十堰城投传媒有限公司下发,停工通知内容为十堰市常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十漫高速西出口黄家庄片区土地由市城投公司委托给我公司代管。近期在例行巡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在没有办理项目相应临时规划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施工建设。现通知你公司立即停工,迅速完善相关规划手续。否则,我公司将与你公司解除委托关系,收回土地。下发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

近日,十堰市当地群众又向记者反映水上游乐城仍在继续建设施工,没有停止的迹象。

5月7日记者致电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支队一大队梁队长,他告诉记者我们和原规划局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4月下旬已经到了现场调查也进行了拍照,认定该项目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属于违规建设。我们已经将案件线索通过函件移交给城市综合执法委让城市综合执法委在水上游览城没有建成前先行制止先行拆除。具体移交事宜由原规划局执法监督科的王科长负责。记者继续致电王科长他表示正在走程序移交。

后期记者也多次致电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土地部秦部长该水上游乐城还没有停工仍在建设,秦部长表示公司会认真处理制止该项目建设。可是水上游乐城至今任在违法建设。

水上游乐城项目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更是无法办理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建设水上娱乐城;十堰市相关监管部门及土地使用权人十堰城投公司表里不一的做法“是不想管还是管不住”?还是另有隐情?十堰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当地国有控股企业,竞拍到的600多亩土地价值4.5亿多元,该土地属于国有资产为何会让纯民营企业的十堰市常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投资只有两千多万的水上游乐城呢?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呢?此事希望引起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本社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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