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08年8月23日,就在世界的目光都在关注第29届北京奥运会期间,河北省雄县发生了一起由县长带队、副县长亲临指挥、林业局长冲锋陷阵的暴力征地事件,公安、医护、公务员以及不明身份人员组成的百余人征地大军,打响了对当地群众李彦学强征的第一场“战役”。此次征地,令当地一名下岗职工从成功创业者变成了倾家荡产的穷光蛋,为维护自己权益,李彦学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至今已达数年之久。
下岗创业 “会议纪要”带来的噩梦
2002年10月20日,河北雄县下岗职工李彦学为了响应国家自主创业号召,拿出自己的存款以及从亲朋好友处借来的资金,承包了雄县林业局苗圃场70亩土地,主要用于树苗培育和粮食耕种。两年后,在当地各界的关心下,李彦学就还清了借款。2004年12月30日又与林业局签订了23亩的承包合同,总承包时限为20年,进行扩大种植经营规模。由于李彦学肯吃苦耐钻研,几年的时间不但变成了当地屈指可数的百万富翁,还解决了30多位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
然而,就在李彦学准备继续扩大发展时,当地政府的一份会议纪要不但让他倾家荡产,还让他的人生也从此转折,踏上了一条漫漫维权长路。
2008年5月19日,河北省雄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形成了(2008)7号决议,也就是俗称的《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该纪要的主要内容为,河北雄威公司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协调相关单位的调度工作。同时指出雄威公司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是国家“863”重大科技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变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在与国外同行竞争时所处的从属地位,掌握主动权,对未来代替企业的电动汽车发展和太阳能产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此次会议最后决定,项目建设征用县农林局下属第一苗圃场土地,由农林局牵头,雄威公司、畜牧局、国土局配合好项目施工围场工作。
谁也没有想到,这份会议纪要日后却成了一些人或事件的帮凶。
2008年8月23日,遵照县长办公纪要,在雄县副县长董贺群的指挥下,农林局局长刘春明率领防暴警察、医务人员以及不明身份人员,对李彦学承包的土地解除合同并进行强行征收。此次强行征收共涉及农林局良种场、畜牧场、第一苗圃场、大步村、小步村、崔村、贾庄的耕地和林地共计2362亩,以及龙湾集体建设用地420亩。
县长带队,副县长指挥,防爆警察武力配合,一次性征地近3000亩,只为了河北雄威公司的锂离子电池项目。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能让当地政府拿出如此巨大的行政资源和法律资源进行支持?
无形力量 政府无视央视“东方时空”对此事件的关注
通过相关信息查询,我们得知了该企业的简介。河北雄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北省科委命名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是集科研、生产、内外贸于一体的精细化工企业,拥有钴盐、镍盐、锶盐、锂盐、氟化物、氢氟化物、氟钛酸盐、氟硼酸盐、氟锆酸盐、钛酸盐等十大系列五十多个产品,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无机氟盐及镍钴盐的重要生产与出口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份简单的企业简介是通过多家企业信息网站查询拼凑而成。一个可以改变中国锂离子电池在世界行业地位的公司,通过各种搜素引擎都未能查询到其官方网站。通过一些媒体和网络查询,1999年便涉及锂离子电池行业,目前国内最大的集设计、研发、生产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领袖企业为南方某地的杉杉集团。
在当年的征地现场可以看到:雄威公司征收的近3000亩土地已经被划割成五块。出售给了以旭景型材为代表的五家企业,这些企业有些已投产运营,有些正在进行厂房建设。雄威公司当年的锂离子电池项目部已人去楼空,只剩下几间破旧的简易房还在孤立。当年那份会议纪要中明确的“863”重大科技项目,几乎是在举全县之力作为该项目的后勤支持,为什么五年后项目会这样轻易的消失了?
李彦学说,“当年政府征地的时候就不是想搞什么项目,说白了就是为土地财政。雄威公司征地规划公告上说占地500亩,实际征地达到了近3000亩。我们当地人太了解雄威公司了,一个打着化工厂名义进行土地买卖的本地企业,所谓的高新技术企业都是蒙骗老百姓。我们可以去相关部门查查雄威公司的注册资金多少?缴纳养老保险多少?纳税又是多少?当年雄威公司在政府手里买地的时候是10多万一亩,把墙圈起来过几年一卖就是20多万一亩。2010年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报道过此事,县政府也承认这个项目没有了,国土资源部的专家也说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应该将承包地返还给农民。但县政府就是不按法律规定的办,还说中央台曝光也没把我们怎么样,有本事你们接着告吧。”
郑爱玲(李彦学姨姐)气愤的说“当初我不同意征地,他们就百般刁难我们家。县长李克英在一次强拆会议上这么说过”像郑爱玲这样的人就得往死里打。别狮子大开口,穷疯了啊。”征了我们的地,补偿不到位,我们自然是不同意的,我可没狮子大开口。”
还原真相 “补偿依据”中权力、利益与法的博弈
在此次雄县政府征地的一些相关材料中,关于对苗圃场承包户李彦学的补偿标准里,只提及了地上附着物35700元的一项补偿,对于20年承包合同只履行了3年,剩余17年承包金的退换,以及经营损失却只字未提。对于补偿依据,县政府对李彦学的回复为,该项目的占地行为不属于土地征收,只是依法解除承包合同。
而中关村街道司法所对于此次征地事件曾出具的《土地租赁合同解除材料分析及法律意见》指出,县政府收回土地的行为,属于国家或地方依据土地规划所为,则不属于违约行为。但根据《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补偿应该包括:1,已缴纳的,剩余使用期限的租金费用。2,承租人为使用租赁土地所有投入的设备等生产材料以及所有种植的作物、房屋等土地附着物。3因提前终止合同,给承租人所造成的,可计算的其他经济收益。4,因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承租人失业等情况的安置费。5,其他合理的可计算的损失。
这份意见书与雄县政府的补偿标准相去甚远。
雄威公司“863”重大项目究竟是否真的存在过?为什么当地百姓迟迟看不到关于该计划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合法手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雄县农林局提前终止与承包户李彦学的承包合同后,只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对于经营损失、已缴纳的剩余承包金以及失业的安置等不进行合理补偿已经涉嫌违法。既然已经项目五年未能建成,按照《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征地两年后为建设的应该交由农民复耕。为什么五年后项目没了,本该由当地群众复耕土地的为何又变成了其它企业?
种种迹象表明,河北雄威公司所谓的“863”计划重大项目很可能涉嫌以欺骗方式进行土地倒卖,雄县农林局也是涉嫌违法征地的帮凶,而整个征地环节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雄县人民政府更是涉嫌违法征地,未批先建,以及与雄威公司进行土地换利益,土地换政绩幕后的违法黑手。
结束语
李彦学表示,他会一直坚持向雄县政府讨个说法,无论这个说法还需要多久,无论这个历程有多么艰辛;投资上百万的林苗,设备以及心血不能就这样没了。不管雄威公司与雄县人民政府有什么样的关系,他坚信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永远平等。
相关链接:
李彦学遭遇的事件并非个例,在雄县随处可以见到正在开发建设的项目。雄县政府大都借“公益性质”的名义违规占地,大搞房地产开发。
2007年雄县政府打着公益旗号以盛唐国际温泉博览园的项目进行房地产开发
2007年下半年,河北雄县政府打着公益的旗号以每亩地61000元的价格从雄州镇村民手中征用了近500亩耕地用作盛唐国际博览园项目的开发。项目中417亩用地中的100亩用于开发温泉博览园及其配套设施。这项由雄县政府主导,河北隆基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期工程417亩用地中317亩土地被违规用作房地产开发并开始预售。
面对盛唐国际温泉博览园项目涉嫌违规占地、未批先建,预售楼盘没有国土证的问题,雄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甄建国如此回应“盛唐国际温泉博览园项目当初的确是以温泉地热开发项目名义向省政府申请用地的。但是我个人认为,温泉地热开发肯定得有配套的设施,比如酒店、宾馆等,不能让人家来洗温泉时没有住的地方吧,而博览园内的住宅小区和别墅就是作为配套设施开发的。盛唐国际温泉博览园是在2005年和2006年分两批次批下来的。当时审批的名义是温泉地热开发项目,属于公益项目。”
然而,截止记者发稿时并未看到关于盛唐国际温泉博览园项目的用地手续。
2012年以“雄县温泉旅游示范园”的名义改变立项审批进行别墅群开发。
2012年,雄县政府打着“省重点项目—双胜温泉旅游项目”的旗号圈占陈台村村民耕地300余亩,以每亩8万元的价格租赁40年。2012年1月12日,以“雄县温泉旅游示范园”的名义完成了发改委的立项申报。其中,以双胜温泉旅游项目的名义审批的土地仅有85亩。发改委立项卷宗上的每亩30万元的价格,与村民手中的价格相差了22万元。
雄县国土局办公室赵主任称“这个旅游中心是省的重点项目,不可能有违法行为的。并拿出了土地审批手续,冀政转征函(2011)861号《关于雄县2011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同意转用、征收集体耕地5.0045公顷、集体林地0.6952公顷,共计5.6997公顷(85亩)。按照呈报的土地用途使用。并说明:这个项目再没有别的批件了,这段时间有很多媒体关注此事!”对于除85亩以外的土地,赵主任表示不知道,需了解具体负责人。
2012年1月进入施工期,雄县政府竟擅自改变了立项审批要求,由不具资质的双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揽,改变了规划用途,进行别墅群的开发。对此,“雄县温泉旅游示范园”的项目被改成了“雄州国际广场”。
然而在发改委了解变更项目名称情况时,赵主任并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赵主任:只知道雄县温泉旅游示范园,并不知道现在成了雄州国际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