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所有交易记录进行调查分析,褚飞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张某每一笔“纸黄金”交易,都只有两个当事人,即银行和张某本人,双方之间是直接发生的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协助完成。
“从这些记录来看,交易全是在张某与银行之间产生的,在满足成交条件后,银行与张某进行‘纸黄金’的买卖,银行并非撮合客户与客户之间成交的中介。”这个细节让褚飞判定,银行是这126笔“纸黄金”交易的当事一方,银行与张某之间的“纸黄金”交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