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发小因债生隙,今朝法院“公告”促和
近日,崇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涉案房产所在地,依法对被执行人程某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张贴拍卖公告,拟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慑于强制执行威力,程某某及其家人最终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与发小吴某某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圆满解决。
程某某与吴某某系同村发小,自幼交好。几年前,程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吴某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然而借款到期后,吴某某多次催讨无果,昔日情谊逐渐被债务纠纷所消磨。无奈之下,吴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程某某仍未主动履行,吴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敦促其履行义务。然而程某某以经济困难为由,始终拖延推诿。经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执行法官发现程某某名下除一套商品房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对该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日前,执行法官前往该房产所在地,在小区公告栏、单元楼门口及房产入户门处显著位置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场围观的群众较多,执行法官借此机会向在场群众普及了强制执行相关法律知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房产被张贴拍卖公告后,程某某及其家人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强制执行的巨大压力。程某某深知,一旦房产被司法拍卖,不仅将失去安身之所,还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上留下严重污点,对未来生活造成长远影响。迫于强制执行的高压威慑,程某某彻底打消了侥幸心理,主动与执行法官和吴某某取得联系,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履行义务。考虑到双方原为发小关系,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此期间,程某某的父亲及祖父虽年事已高,但为了帮助程某某渡过难关、保住房产,两位老人倾尽全力,多方筹措资金。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程某某当场向吴某某支付了20万元执行款,吴某某也对利息部分作出一定让步,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这起发小之间的借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的生动实践。通过拟拍卖被执行人房产并现场张贴拍卖公告,充分展现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家庭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供稿人:崇仁县人民法院 邵辰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