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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天眼定行踪 司法拘留强威慑
日期:2026年04月2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公安天眼定行踪 司法拘留强威慑

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与耐心释法说理相结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程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明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崇仁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明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然而,陈某明不仅未主动履行,亦未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试图规避执行。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对陈某明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资金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对其展开财产调查,发现其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向程某说明还可以通过公安悬赏定位陈某明位置线索,程某当即同意,案件也迎来转机。不久后临川公安发现陈某明行踪并及时反馈给我院干警,我院干警闻询而动、火速出击,成功将陈某明拘传至崇仁法院。尽管执行法官多次组织调解,耐心释法,陈某明依旧表示没钱,无法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送拘前体检。

在体检过程中,陈某明儿子得知情况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代为筹款履行义务,请求暂缓拘留。执行法官敏锐地把握这一转机,再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从情理、法理、事里角度出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明儿子当日先行支付3万元,剩余欠款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

本次执行过程中,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震慑被执行人,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灵活施策,促成双方达成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

崇仁法院吴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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