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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拘传 + 拟追担保人责任:崇仁法院用“刚性追责”破解“和解拖延”
日期:2026年03月12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法官,我是因为相信他几十年的信誉,才敢为他担保的,他怎么能这样对我?”在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期限过后,面对再次失信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尧某某既愤怒又无奈地向执行法官倾诉。近日,崇仁县人民法院通过两次拘传、刚柔并济的执行手段,成功执结了一起横生波折的民间借贷纠纷,用实际行动捍卫了司法权威,也维护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初达和解,好友仗义担保

该案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借款38万元,到期后迟迟未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崇仁法院执行干警首次通过线索将王某某拘传到案。面对强制执行的威慑力,王某某当场表示愿意还款,并恳请法院组织和解。

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放心,王某某特意找来了与自己有数十年交情的至交好友尧某某。尧某某起初颇为犹豫,但王某某拍着胸梁保证:“老哥,咱们认识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这次是真有难处,你先帮我一把,我砸锅卖铁也会还上。”念及多年的情谊,且相信王某某历来信守承诺、具备履行能力,尧某某最终心软,自愿为王某某的履行行为提供执行担保。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吴某某也同意给王某某一次机会,案件暂时告一段落。

再次失信,司法威慑升级

然而,和解协议的签订并未成为案件的终点。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某不仅分文未付,甚至开始对申请人和担保人避而不见,玩起了“人间蒸发”。面对王某某的再次失信,申请人吴某某和担保人尧某某气愤不已,一同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我一片好心,却换来这种结果,请法院一定要严惩他!”尧某某激动地说。

执行法官深知,这种“以和解拖延执行”的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为此,崇仁法院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锁定王某某行踪,并第二次对其采取了拘传措施。

在法院羁押室内,王某某依旧试图以“正在筹钱”、“再宽限几天”等借口搪塞。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不仅面临着司法拘留,其好友尧某某作为担保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然而面对苦口婆心的劝说,王某某始终无动于衷,摆出一副“油盐不进”的架势。

刚柔并济,案结事了人和

鉴于王某某毫无履行诚意,执行法官决定不再姑息。在请示院领导后,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并同步启动对担保人尧某某财产的执行程序,拟依法追究其担保责任。

当冰冷的手铐戴在手上,准备送往体检送拘的那一刻,王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意识到,这一次法院是动了真格,不仅自己要在拘留所里过年,还会连累对自己伸出援手的老友,让自己陷入众叛亲离的境地。“法官,我还钱!求求你们不要拘留我,也不要查封我兄弟的账户!”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力和良心的双重谴责下,王某某终于低下了头。他不再狡辩,而是主动联系家人筹措资金,于当日将38万元执行款全额转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也是执行和解的基石。本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某利用申请执行人的信任和好友的情谊达成和解,却一再失信,不仅伤害了朋友,也挑战了司法底线。崇仁县人民法院通过“二次拘传”和“刚性追责”,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执行和解绝不是“拖延战术”的避风港,任何试图利用司法善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同时也要作出提醒,为他人提供执行担保需谨慎,一旦被执行人失信,担保人已经承担法律责任。(文:邵辰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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